家中養了狗已有一年多了, 雖然兩隻小狗不時打架爭食物搶玩具, 但大部份時間都很乖很聽話. 這誰知道次去曼谷, 在當地居住的姨介紹的算命先生教我們把小狗們全送走, 據說這樣會更好.
但這做法我覺得是作孽多於作福. 先擱下狗都是一個生命體的人道說法; 再看看每年被人遺棄的動物的慘況; 這是對還是錯? 試將同一情況套用在一小孩身上, 一對父母在算命時得知孩子與自己相剋, 是否又要把他/她送給別人?
這就是我一直抗拒算命的原因, 一來不知真偽; 二來萬一將來又有一個大師出現告訴我們前人算得不好, 那該如何呢?
後來我問: “以前家中有一小狗同住十年, 不覺有剋之情況.”
先生答曰: “主人不是你, 所以沒所害.”
回到家中, 和奶奶商量後, 奶奶正式成為薛可可和薛小妹的新主人.
我問: “那我們是誰?”
奶奶說: “不就是包租婆和包租公囉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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