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來沒有過單身的生活(正確來說我還未到被稱為單身的階段就已經死會了),友儕又多是成雙成對的,所以僅有的單身朋友一直是我羨慕的對象。但是隨着時光的飛逝,我發現程況有變。
享受單身的朋友固然依舊活得灑脫,令已婚小婦人大為羨慕。想安定下來的某幾位,迫婚相親等故事就多了,最經典的是一句'不求對錯但求嫁過'。遇上想要我介紹做媒的,我只能嘆句無能為力。一來我認識的男生寥寥可數,二來我嚴守'不做仲、不做保、不做媒人三代好'的家訓。
雖然我很讚同陳百强-'莫道你在選擇人 人亦能選擇你 公平原沒半點偏心'。但看了<原是物語之單身大長今>,我終於明白某個年近三十的朋友所講:二十六歳後一定不可以讓男朋友給跑了。請容許我quote書中的幾段文字以作說明:
今天我以男生的身份,告訴各位「單身大長今」:請放棄吧,妳們找到合適的伴侶的機會是「零」!因為:
–妳們認為「有型有款」、三十多歲的男生,他們基本上消費不起住東方酒店,亦不懂享受,因為他們正忙於養家、供樓、上位。
–有點品味兼且消費得起的男生,多數是四十歲以外,有肚腩又禿頭。
–有品味、四十歲以外、「有型有款」的男生,必定已婚。
–否則的話,多數是男同性戀。
就算給妳們遇到一位俊朗而又剛離婚的CEO,妳們亦會死在80/20定律之下,即是80歲的男生都以為自己很年輕,如楊振寧博士一樣,亦只會選擇20多歲的女生為伴!
死心吧,「單身大長今」,市場上沒有妳們想要的貨,有的亦只是猥瑣的孌童癖,或是人家的丈夫。既然如此,倒不如全身投入單身行列,做一隻快樂的穿花蝴蝶,妳們的公司需要妳,香港亦需要妳。
無奈啊!
2 comments:
呢個其實叫孔少林.
原復生, 點止咁簡單!
Interesting!
Post a Comment